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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报省委巡视发现省司法厅部属监狱体系违背中心八项规则精力问题

发布时间:2025-04-29 点此:1182次

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日前,云南通报省委第十轮巡视发现省司法厅部属监狱体系违背中心八项规则精力问题。
一、违规发放津补助或福利问题
(一)云南省监狱办理局违规发放奖金
1.违规超量发放2014年度安全出产方针查核奖赏465400元。2015年12月1日,省监狱办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金马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林掌管举行党委会议,决议用金马集团公司资金配套向马林、闫军、陈庆林、朱兰芳、王春华、兰波、苏绍年、杨曙伟、穆勇、和智辉、康建昆、李超胜、饶昌顺、蒋文山等78人超量发放安全出产方针查核奖合计465400元。2015年12月7日,由安全环保处作业人员奚俊经办,安全环保处处长王开贵、财政出资部部长程正运、金马集团副总经理包坤、总经理李宝堂审阅,局党委书记、局长、金马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林批阅发放。
2.违规超量发放2015年度安全出产方针查核奖赏467000元。2016年7月1日,省监狱办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金马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林掌管举行党委会议,决议用金马集团公司资金配套向马林、闫军、陈庆林、饶昌顺、李宝堂、王春华、兰波、苏绍年、杨曙伟、穆勇、蒋文山、付建强、包坤、朱兰芳等78人超量发放安全出产方针查核奖赏合计467000元。2016年7月7日,由安全环保处作业人员奚俊经办,安全环保处处长王开贵、财政出资部部长程正运、金马集团副总经理包坤、总经理李宝堂审阅,局党委书记、局长、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林批阅发放。
3.违规配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查核奖赏10000元。2016年4月8日,经省监狱办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金马集团公司董事长马林赞同,决议用局机关资金配套向马林、闫军、兰波、蒋文山等11名党务干部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查核奖赏合计10000元。2016年12月26日,由机关党委作业人员王世超经办,管帐苏鹤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汪宏强、分担财政副局长兰波审阅,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闫军批阅发放。
(二)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违规发放津补助或福利
1.违规发放“廉政文化活动奖赏”14200元。2014年3月24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展开“我爱我家”系列廉政活动著作评比,向8个团体和23名个人发放廉政文化活动奖赏合计14200元。2015年4月16日,由纪检监察室作业人员彭蕤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发放。
2.违规发放赞誉奖金67200元。2015年6月23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亚俐掌管举行党委会,决议向5个党支部、7名党务作业者、106名党员发放赞誉奖金合计67200元。2015年7月9日,由安排干部科作业人员孙金叶经办,安排干部科科长李军、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发放。
3.违规发放“QC(质量办理)奖赏”7000元。2016年6月30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向参与“向日葵QC小组”项目的杨亚俐、潘宇等10人发放“QC奖赏”资金合计7000元。2016年8月18日,由科技信息科副科长唐任经办,财政科科长吴文辉、监狱总工程师潘宇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发放。
4.违规发放“狱园好声响”奖金10400元。2017年1月13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向一监区、二监区等11个获奖团体发放“狱园好声响”奖赏合计5900元;向七监区、八监区、十一监区3个团体发放“辩论赛”奖金合计4500元。2017年3月13日,由教育科作业人员吕颖经办,财政科科长吴文辉、副监狱长白新民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发放。
5.违规发放工会干部补助1800元。2015年10月23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向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宋海云、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宋向红、审计科作业人员张柏琼 3人发放审计费合计1800元。同日,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宋海云经办,工会管帐何萍审阅,工会主席黄继华批阅发放。
6.违规发放授课费800元。2016年6月16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工会约请省监狱办理局出产技术部部长张治到监狱展开专题讲座练习,发放800元授课费。2016年6月30日,由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经办,工会副主席高丽霞审阅,工会主席黄继华批阅发放。
7.违规向本单位作业人员发放裁判费1000元。2017年9月26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工会安排展开太极拳竞赛,违规向本单位方迅、十二监区李震频2名赛事作业人员发放裁判费合计1000元。由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经办,工会财政管帐何萍审阅,工会主席朱瑞批阅发放。
8.违规发放方针职责查核奖赏10000元。2016年6月2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工会向杨亚俐、刘荣生、李丹、黄继华等14人发放“2014年云南省监狱体系工会方针职责查核先进单位”奖金合计10000元。2015年6月19日,由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经办,工会财政管帐何萍审阅,工会主席黄继华批阅发放。
9.违规发放价值7400元的购物卡。2018年2月12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员工食堂向食堂管帐郜银翠、仓库办理员罗颖等17人发放超市购物卡合计7400元。由食堂班组组长喻正权经办,作业室主任王丽娟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
10.违规发放价值289200元的购物卡。2015年8月26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亚俐掌管举行党委会,决议以“抗日战争成功70周年”为由,向杨亚俐、刘荣生、李丹、王成、杨贵新、白新民、刘平仙、戴梅、李秋鸣、潘宇、关建军等人发放超市购物卡合计289200元。2015年9月1日,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在麦德龙超市购买了价值280800元的购物卡,超市扣头赠送价值8400元的购物卡,合计289200元。2015年9月3日,由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经办,工会财政管帐何萍、工会主席黄继华审阅,副政委李丹批阅报销。
11.违规发放方针专项奖30000元。2014年12月26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亚俐掌管举行党委会,决议将上级下拨的方针专项奖金30000元违规发放给杨亚俐、刘荣生、许秋生、杨贵新、刘平仙、戴梅、王成、白新民、潘宇、黄继华、李继华、李丹、杨健、周树彬、关建军等15名监狱领导。2015年1月25日,由狱侦科科长和凤芬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发放。
12.违规发放奖金9250元。2014年12月26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亚俐掌管举行党委会,决议将上级下拨的9250元信访作业经费,以奖金方式发放给作业室、归纳部、离退休干部作业室3个部分和杨亚俐、刘荣生、许秋生、杨贵新、刘平仙、戴梅、王成、白新民、潘宇、黄继华、李继华、关建军、李丹13名监狱领导。2015年1月25日,由作业室主任寸惠园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
13.超量发放精力文明奖48210.50元。省第三女子监狱在财政已核发奖赏资金的基础上,超量配套向杨亚俐、贺永斌、杨贵新、刘平仙、戴梅、王成、白新民、朱瑞、刘荣生、李秋鸣、李继华、潘宇12名监狱领导发放精力文明奖48210.50元。由作业室主任王丽娟经办,财政出资部副部长候玮、副监狱长王成审阅,监狱长杨亚俐批阅发放。
14.违规发放误餐补助96300元。2014年11月17日至27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向参与岗位大练兵练习的白新民、刘宇等97人发放误餐补助合计96300元。2015年1月21日,由政治处副主任刘宇、作业人员黄卫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发放。
15.违规建立“公事就事补助”,发放补助7040元。2015 年2月12日,由财政科作业人员任丽霞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违规向吴文辉、吴辉然等7名财政人员发放就事误餐补助合计720元。2014年3月,监狱医生王志华脱产参与全科医生转岗练习,违规报销膳食补助合计3160元;2015年4月,监狱医生徐正冰违规报销脱产参与全科医生转岗练习的膳食补助合计3160元。2015年7月1日,分别由王志华、徐正冰经办,监狱医院院长郭志刚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
16.违规建立“首届差人心理剧大赛奖”,发放奖金22000元。2017年7月27日,省第三女子监狱自行建立“首届差人心理剧大赛奖”,违规发放授课费4000元、评定费3000元、先进团体奖金14000元、先进个人奖金1000元,合计22000元。2017年9月28日,由人事警务科作业人员冯丹妮经办,人事警务科科长李允格、财政科科长吴文辉、监狱政治处主任李秋鸣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发放。
17.违规为监狱领导装备价值6871元运动装备。2015年6月26日,省第三女子监狱为监狱长杨亚俐、政委刘荣生、副政委李丹每人购买维克多牌茸毛球鞋1双、球拍2只、球包1个,合计6871元。同日,由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经办,工会管帐何萍审阅,工会主席黄继华批阅报销。
18.违规发放廉政活动补助经费24000元。2015年头,经监狱长杨亚俐赞同,省第三女子监狱以廉政活动经费名义,违规向6个活动兴趣小组的成员发放补助经费合计24000元。2015年3月18日,由监察室作业人员彭蕤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监察室主任邹大卫审阅报销。
(三)云南省小龙潭监狱违规发放福利
1.违规装备2013年度运动用品,花费27216元。2013年10月24日,小龙潭监狱违规运用“年度练习及预案处置专项经费”,依照1008元/人规范向胡志辉、于泉清、彭波、石永林、祁国宏、查建清、杨成志、朱家春、胡光祥、王恺俊、赵宏、刘应刚、李茹蕾等27人装备运动用品,合计花费27216元。2013年10月31日,由狱政办理处人员易军经办,狱政办理处处长彭波、副政委于泉清、财政处管帐人员韩彩玉、总管帐师赵兴德审阅,政委吴东来批阅报销。
2.违规装备2014年度运动用品,花费19127元。2014年11月17日,小龙潭监狱违规运用“年度练习及预案处置专项经费”,依照617元/人规范,向胡志辉、于泉清、彭波、石永林、祁国宏、查建清、杨成志、朱家春、胡光祥、王恺俊、赵宏、刘应刚、李茹蕾、李洪俊等31人装备运动用品,合计花费19127元。2014年11月24日,由监狱特警队人员潘宇经办,特警队队长杨成志、副政委于泉清、管帐韩彩玉、总经济师毛凤珍审阅,监狱长杨宏批阅报销。
3.违规装备2015年度运动用品,花费29694元。2015年12月9日,小龙潭监狱违规运用“年度练习及预案处置专项经费”,依照707元/人规范,向周乐、于泉清、胡志辉、彭波、石永林、查建清、赵宏、祁国宏、王恺俊、刘应刚、朱家春、陈灿、孟永忠、胡光祥、李茹蕾、杨成志等42人装备练习用品,合计花费29694元。2015年12月9日,由监狱作业人员潘宇经办,特警队队长杨成志、副政委于泉清、管帐潘廷周、财政主管杨阳审阅,总管帐师段顺祥批阅报销。
4.违规装备2016年度运动用品,花费29988元。2016年12月15日,小龙潭监狱违规运用“年度练习及预案处置专项经费”,依照714元/人规范,向周乐、于泉清、胡志辉、彭波、石永林、查建清、赵宏、祁国宏、王恺俊、刘应刚、朱家春、陈灿、孟永忠、胡光祥、李茹蕾、杨成志等42人装备运动用品,合计花费29988元。2016年12月15日,由监狱作业人员潘宇经办,特警队队长杨成志、副政委于泉清、管帐潘廷周审阅,监狱总管帐师段顺祥批阅报销。
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一)2015年1月11日和1月18日,省第三女子监狱三监区以展开新年慰劳座谈为由,安排监区作业人员官静静、刘素娟、杨春梅、张凌明、王超前等17人,分两批次到昆明某温泉酒店展开娱乐活动,合计消费1283元。2015年3月19日,由三监区作业人员蔡琼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
(二)2015年3月20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戴梅以展开亲情帮教为由,安排唐玲、范晓兰、陈禄英、雷文仙、黄鲁云、陈昌新、陈红兵、李青共9人就餐,就餐费用587元。2015年3月27日,由狱政科副科长唐玲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监狱长杨亚俐审阅报销。
(三)2015年7月13日,省第三女子监狱以招待省监狱办理局工会业务检查组为由,安排张梅、聂琳云、姜晓云等6人就餐,就餐费用320元,由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经办,工会财政管帐何萍审阅,工会主席黄继华批阅报销。
(四)2015年7月17日,省第三女子监狱以招待有业务来往的银行为由,安排陈丹、李艳萍、刘雁等5人就餐,就餐费用218元。由工会作业人员莫兴艳经办,工会财政管帐何萍审阅,工会主席黄继华批阅报销。
(五)2016年3月9日,省监狱办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蒋文山以招待省司法厅干部调查作业组为由,安排调查组16人、本单位4人就餐,就餐费用1630元。2016年4月21日,由作业人员李皓经办,管帐苏鹤翎、作业室副主任杨刚审阅,省监狱办理局作业室主任安治弘批阅报销。
(六)2017年1月12日,省监狱办理局安全环保处处长王开贵以招待省安全出产方针职责查核组为由,安排相关人员就餐,就餐费用1430元。2017年5月3日,由作业室作业人员李皓经办,管帐苏鹤翎、作业室主任安治弘审阅,副局长兰波批阅报销。
(七)2017年6月5日,省第三女子监狱作业室主任王丽娟以“试菜品菜”为由,带领员工食堂班组组长喻正权、厨师杨绍银、张发、罗振,食堂管帐郜银翠、食堂仓管员罗颖、食堂出纳赵漫天、食堂员工徐有新、赵新春10人到某餐厅就餐,报销餐费1964元。由食堂员工赵漫天经办,作业室主任王丽娟、财政出资部部长杨春梅、副监狱长王成审阅,监狱监察专员李继华批阅报销。
(八)2017年9月8日,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和智辉、省监狱办理局副巡视员杨宏、日子卫生装备处处长张永华等7人到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参与“教师节赞誉会”等活动。期间,和智辉、杨宏、张永华等7人违规承受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请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李卫东、党委副书记李林声、副院长韦桂宁、副院长秦谨、副院长傅革、副院长曹彤、纪委书记罗小军、政治部主任杨松伴随,共15人花费1580元。2017年10月24日,由学院作业室作业人员蒋晓晨经办,作业室主任王新德、财政人员马旭昆审阅,院长姜家雄批阅报销。
(九)2017年12月18日,省第三女子监狱作业室主任王丽娟安排食堂整体作业人员19人到某餐厅聚餐,就餐费用1446元。由食堂班组组长喻正权经办,作业室主任王丽娟审阅,监狱长杨亚俐批阅报销。
三、公事招待超陪餐人数和超规范问题
(一)2017年7月31日,省监狱办理局招待外省监狱办理局学习调查组9人,陪餐6人,陪餐人数超规范3人,就餐费用1600元。2017年11月20日,由作业室作业人员李皓经办,管帐苏鹤翎、作业室副主任王敬勇、财政处处长董林审阅,局党委委员、作业室主任朱旭批阅报销。
(二)2018年3月29日,省监狱办理局招待外省监狱办理局作业组一行3人,陪餐3人,就餐费用1200元,超规范招待。2018年5月7日,由机关业务办理处作业人员赵枭枭经办,管帐苏鹤翎,机关业务办理处处长冯勇、财政处处长董林审阅,局党委委员、作业室主任朱旭批阅报销。
四、违规用公款购买白酒问题
2017年12月13日,省第三女子监狱以28元/公斤价格购买750公斤大麦酒,合计花费21000元。由员工食堂班组组长喻正权收购,食堂仓管员罗颖检验,食堂管帐郜银翠、作业室主任王丽娟、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财政出资部部长杨春梅审阅,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李继华批阅报销。
五、违规用公款购买干巴菌、鸡枞菌等高级食材问题
2014年至2020年期间,省第三女子监狱员工食堂班组组长喻正权、食堂仓管员罗颖屡次购买干巴菌、鸡枞菌等高级食材,合计花费7970元。由食堂班组组长喻正权经办、食堂仓管员罗颖检验,食堂管帐郜银翠、作业室主任王丽娟、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财政出资部部长杨春梅审阅,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李继华批阅报销。
六、违规用公款购买鞭炮、月饼问题
2016年12月29日,省第三女子监狱购买价值6840元的鞭炮用于新年点燃;2017年9月29日、30日两次购买月饼合计花费6580元;2018年9月12日,购买价值420元的月饼盒用于包装食堂克己月饼。以上三项合计花费13840元,由员工食堂班组组长喻正权收购,食堂仓管员罗颖检验,食堂管帐郜银翠、作业室主任王丽娟、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财政出资部部长杨春梅审阅,云南省春城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李继华批阅报销。
七、违规报销工会活动费用问题
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工会机关一分会安排74人展开春游活动,违规报销交通补助、酒水等费用1260元。由计划基建科人员赖咏梅经办,机关一分会主席刘锐审阅,工会主席黄继华批阅报销。
八、违规报销会议练习费问题
2016年7月,省监狱办理局举行“2017年部分预算编制作业安置练习会议”和“2016年二季度作业状况分析会”,在无会议预算批阅文件、无实践参会人员报到表状况下,违规报销会务费41653元。2016年8月23日,由作业室作业人员李皓经办,管帐苏鹤翎、作业室主任安治弘审阅,副局长兰波批阅报销。
九、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一)2015年4月7日至4月13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刘平仙带队,副监狱长戴梅、监狱监察专员李继华等一行8人,前往江苏省南京、南通、常州学习调查。期间,违规前往学习调查计划以外的姑苏、上海等地,报销学习调查费用45133元,存在超量报销状况。2015年4月30日,由四监区监区长朱瑞、八监区监区长蔡黎昕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副监狱长刘平仙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
(二)2015年6月1日至2日,省第三女子监狱驾驶员黄云、马益2人到思茅市检车,合计报销膳食补助费1140元,超规范报销740元。由驾驶员黄云经办,作业室副主任何旭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
(三)2015年8月17日,省第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亚俐带领监狱一行6人到宁夏银川市参与理论研讨会。会议完毕后,未经赞同私自更改行程,于2015年8月21日至23日赴青海省女子监狱学习调查,超量报销费用11360元。2015年8月25日,由作业室作业人员曾茂华经办,财政科科长吴辉然审阅,副监狱长王成批阅报销。
十、违规装备运用作业用房及设备问题
省第三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亚俐在已有一处作业室的状况下,违规装备17.89平方米的值勤备勤室和21.99平方米的会议招待室;政委贺永斌在已有一处作业室的状况下,违规装备16.68平方米的值勤备勤室和22.6平方米的会议招待室;两人均在作业室超规范装备沙发、茶几、茶水柜、大床、衣柜、液晶电视机、电视柜等家具。(云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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